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類風濕性關節炎的症狀 |
類風濕性關節炎屬於全身性發炎疾病,除關節病變之外還有其他的症狀,例如體重減輕、全身倦怠、發燒;皮膚症狀如皮下結節、血管炎;眼睛病變可出現鞏膜炎;肺病變如間質性肺炎、類風濕小結節,肋膜炎;心臟病變如心肌炎、冠動脈炎、心包膜炎;神經病變如腕道症候群,其他如乾燥症候群等。 |
類風濕性關節炎的診斷標準 |
美國風濕病醫學會規定須合乎下列七項之四項以上(包括四項)方可診斷為類風濕性關節炎。 一、 晨間僵硬至少一小時。 |
類風濕關節炎的治療原則 |
傳統上治療類風濕性關節炎是以非類固醇抗發炎藥為主,而有關節骨質腐蝕者才會使用「改變疾病抗風濕藥物」,基本上這類藥物包括傳統的第二線和細胞毒性藥物。因有70%的病人在發病後兩年內關節會腐蝕,而等到關節腐蝕才使用改變疾病抗風濕藥,往往預後很差。 早期使用改變疾病抗風濕藥與非類固醇抗發炎藥,輔以復健治療,關節保護措施以及飲食注意鈣及維他命D的攝取,都可以減少關節破壞的情況。 因分子生物學和細胞免疫學的精進,最近被核准使用的生物製劑併用DMARD藥物,治療效果已被證實有效,使得與免疫調節有關的治療有了革命性的進展和希望。 引用:輝瑞大藥廠http://www.pfizer.com.tw/mediacalinfo/2010/24/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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